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我被指教,火星灵在巨人中与理解力和意愿之间的中间之物有关,也就是与基于情感的思维有关;他们当中最好的则与思维的情感有关。正因如此,他们的脸和思维行如一体,他们无法在任何人面前装模作样。由于他们在巨人中与此有关,所以大脑和小脑之间的中间区域与他们相对应。对那些大小脑在属灵功能上被联结的人来说,脸与思维行如一体,以致其思维的实际情感从他们的脸闪耀出来,由他们的情感所产生的思维的大致变化通过也从眼睛发出的迹象显示出来。因此,当他们与我同在时,我能清楚感觉到我脑袋的前面部分被拉向后枕骨,也就是说,大脑被拉向小脑。古时,我们地球上的人类从小脑接受流注;那时,脸与人的内在情感行如一体。但后来,当人们开始在脸上掩饰并伪装自己没有感觉到的情感时,他们就从大脑接受流注。关于随着时间推移,他们的脸所经历的变化,可参看《属天的奥秘》(AC 4325-4328)一书。
3619.“利百加对以撒说”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以及“利百加”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感知;“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以撒”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如前所述。由于神性良善是本质存在本身,神性真理是源于那存在的生命,主因此主要凭神性良善而为主,所以此处才说“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来自理性层的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从理解力部分流出的,而来自神性良善的感知是从意愿部分流出的。然而,来自理解力的感知并不属于理解力,而是属于流入它的意愿,因为理解力只是形式上的意愿,或意愿被赋予的形式。这就是与意愿结合时的理解力的性质。但在被如此结合之前,理解力似乎单独存在,意愿也似乎单独存在,尽管这只不过是外在与内在分离而已。因为当理解力从内在意愿并思考某事时,源于意愿的目的就会构成它的生命,并主导那里的思维。理解力之所以从目的接受生命,是因为一个人所关注的目的就是他的生命(1909, 3570节)。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从代表意义上说,人从真理感知,或说人出于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从至高意义上说,主从神性真理感知,或说主出于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
3741.天国呈现为一个人的形式,因为其中的一切都对应于独一主,也就是说,对应于祂的神性人身,唯独主是人(参看49, 288, 565, 1894节)。天堂因与主对应,并且是祂的形像和样式而被称为大人。天堂里一切本质上为良善的属天事物和一切本质上为真理的属灵事物都来自主的神性。那里所有的天使都是形式,也就是照着对来自主的神性事物的接受而形成的物质。被天使接受的主的神性事物就是那被称为属天和属灵事物的,因为他们里面的神性生命,连同由此而来的神性之光会显现,并照着他们的接受而被调整。
因此,对世人来说,形式和物质也具有类似性质,只是处于一个较低层级,因为它们更粗糙、更复合。这些也是接受属天和属灵事物的形式,这一点从清晰可见的迹像很明显地看出来;如思维,它流入舌头的器官形式并产生言语;如心智的情感,它在脸上显示它自己;如意愿,它通过肌肉的形式流入行为,等等。产生这些效果的思维和意愿是属灵和属天的;而接受它们,并把它们付诸行动的形式或物质是物质材料的。显然,后者完全是为了接受前者而形成的。由此明显可知,后者源于前者,并且后者若非源于前者,就根本不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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